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度机电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2 10:19:24阅读:3717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茂名市人社局《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茂人社〔202344现就做好2023年度我市工程系列机电电力、仪器仪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地址

我市工程系列机电电力、仪器仪表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包括机械、电气、控制工程、自动化、热能动力工程、清洁能源动力工程、电力工程电气、电力运行、电力管理、仪器仪表专业,茂名市机械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202431日至2024329日截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机电评审委员会联系方式:

电话:0668-2796238      联系人:江武、梁彩霞

地址: 茂名市高水路鲤鱼岭6号大院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楼北办公室(4楼出电梯右转)

二、申报中初级评审条件

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广东省电力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60号)、《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62号)广东省测控仪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其他条件包括:

(一)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二)需提供相应年度的个人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需提供2023年的继续教育证书。

)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1、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按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有关规定执行。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要与本人所申报专业相符。

2、业绩成果、学术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申报材料时效至20231231日截止,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不作为2023年度评审材料的有效材料。

三、申报初次认定职称考核认定条件

按照《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执行(见附件

(一)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对象范围

具备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毕业等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的职称层级范围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层级。

(二)申报人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

(三)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开展相应考核认定。

(四)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考核认定。

四、申报途径和材料

(一) 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茂名市机械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 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茂名市人才开发管理办公室 ,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楼5楼,电话0668-2935300)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茂名市机械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三)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四)申报人员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填报并同时提交(表2)(表3)等申报电子材料。

(五)评审、认定

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作的表格。

五、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将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各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査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査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茂名市机械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受理审核相关申报人材料过程中,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将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标准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后公示期后将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评审收费

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标准执行。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按每人450元标准收取评审费;对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按每人280元标准收取评审(认定)费。交纸质材料评委会办公室现场交费,如需票据请现场说明情况,评委会办公室统一向人社局办理。

、相关说明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市直各単位人事主管部门、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人社职能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即可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纪律要求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究责任。对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或伪造试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向社会公开。

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撤销。

评审、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茂名市机械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茂名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的门户网站上发布。

附件1:《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茂人社〔202344

附件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粤人社规〔2020〕33号

附件3:《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62号)

附件4:《广东省电力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60号)

附件5:《广东省测控仪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附件6《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

附件7:评审专业指引

附件8:申报材料明细

附件9:高职高专目录2012

附件10:2010专业目录列表

附件11: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

 

 

 

茂名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1: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 .pdf

附件3:《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粵人社规〔2019〕62号.pdf

附件4:《广东省电力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粵人社规〔2019〕60号.pdf

附件5:广东省测控仪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docx

附件6: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pdf

附件7:评审专业指引.xls

附件8:申报材料明细表.docx

附件9:高职高专目录2012.doc

附件10:2010专业目录列表.pdf

附件11: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doc

茂名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机电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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